哪些IT業務適合外包?IT外包有哪些風險?(圖)
200多年前,著名經濟學家亞當。斯密在他的名著《國富論》中著重論述了“分工”對促進生產發展的巨大貢獻。今天的 IT 外包 (IT) 是這一理念在 IT 服務領域的延伸。 IT外包是社會分工不斷細化和IT技術日趨成熟的產物。 IT外包服務商利用其在IT支持和服務領域的豐富經驗和強大的技術資源,為客戶提供優質、高效、全方位的服務。 IT 托管服務。相關研究表明,IT外包服務平均可為企業節省9%的成本,同時IT服務能力和質量提升15%。
目前,美國60%以上的公司使用IT外包服務來管理自己的IT資源;國內大部分CIO也接受了IT外包的概念,但由于市場化程度低,很少有人付諸實踐。哪些IT業務適合外包? IT外包有哪些風險?
四個級別的 IT 外包
根據IT外包業務的不同,IT外包可以分為四個層次:
第一層是將硬件維護、呼叫中心等最基本、最成熟的業務外包給武漢專業的IT公司,將需求分析后的軟件開發外包給專業的軟件公司。 IT部門仍保留對內部應用系統(如ERP、CRM等)、IT規劃、IT產品采購等業務的管控。由于這種外包形式比較簡單和成熟,大多數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業務都采用這種方式。
第二層是在第一層的基礎上,外包企業內部應用系統的管控,IT部門只保留其他更高層次的服務。從某種意義上說,這種形式的IT外包類似于ASP(),需要IT服務商對客戶所在的行業、使用的系統、產品和運營的業務流程有深入的了解;但是這樣的知識積累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,需要幾年甚至幾十年。因此,一些跨國公司將企業內熟悉這些應用系統的專業人才“外包”給IT服務商;而國內一些大型企業則鼓勵IT部門“改制”成在市場上獨立運作的IT公司,以合同的形式為母公司提供IT服務IT外包服務,既提高了IT部門的積極性,也降低了IT成本母公司的。
第三層是在第二層的基礎上,外包信息技術需求管理和IT項目實施。 IT部門只負責IT規劃、預算和成本控制。武漢IT公司采用這種外包形式,將其ERP項目的實施、運維外包給民航中天公司。信息辦公室只有幾個人,主要負責IT規劃和成本控制。
第四層是把IT部門的所有職責外包出去,IT服務商在某種意義上扮演著IT部門的角色。目前這種形式很少見,原因很簡單:外包商畢竟是外來者,誰能確定他的手肘不會翻出來!
IT外包的“三項基本原則”
IT外包是信息化發展的大勢所趨,但采用何種外包形式,外包哪些業務,不僅取決于企業自身的信息化水平、企業規模等,還取決于IT外包的成熟度市場、地區等業務。
“利潤最大化,成本最小化”是企業經營的永恒法則。為了實現這個目標,管理大師彼得。德魯克認為,“任何只提供后臺支持而不產生營業額的工作都應該外包,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和業務也應該采取外包的形式。” IT外包是信息化發展的大趨勢。但采用何種外包形式,外包哪些業務,不僅取決于企業自身的信息化水平、企業規模等,還受到市場上IT外包業務成熟度和地域的限制。
一般而言,IT 外包應遵循三個基本原則:
一、最好做需求抽象、整體需求小的IT業務;通用技術和產品,如OA系統、財務軟件開發、服務器維護等,最好外包;
二、對于需求變化快、需求不規律的IT業務,比如數據挖掘業務,領導可以隨時提出,但是需求不確定,業務量不大,所以最好“自己”做;但需求大且穩定的業務,最好外包;
三、要求響應時間在允許范圍內的業務,盡量外包;而需要極快響應時間的業務,雖然技術含量不高,但絕不能外包。線路、人事主管無法接收郵件等需要極速響應的繁瑣業務。
1995年,中信集團剛成立管理信息中心時,將總行的電腦維修全部外包,但很快就遇到了麻煩。經常有行政人員要求維修電腦、打印機等,無非是收不到郵件、電腦中毒、打印機卡紙等小事,但一出現就急得連打電話給管理信息中心王安耕投訴。后來,王安耕聘請了兩名系統管理員負責總公司電腦的簡單維護,再也沒有人投訴。
不得不面對的兩大問題
概念模糊的用戶,面對同樣概念模糊的IT廠商,如何評估、簽訂合同、品控和定價都是潛在的“陷阱”。
雖然IT外包可以降低成本、提高服務質量等,但CIO在選擇IT外包時也面臨著諸多風險。一是信息“安全”風險。任何企業都有商業秘密,政府機關也有很多機密文件。 IT系統尤其是核心信息系統的建設、運維,外包給IT服務商后,如何保證企業的商業秘密和政府的機密文件不被泄露?幾年前,IBM對IT外包進行了調查,發現用戶對IT外包最大的擔憂是信息安全。雖然民航中天是CAO控股的公司,但CAO對信息安全問題仍持謹慎態度。根據IT外包服務總協議,雙方簽訂了嚴格的保密協議,對保密范圍、內容、時間等作出了嚴格規定。
二是服務質量風險。 IT服務要成為商品,必須形成一套規范和標準來約束買賣雙方,但目前國內IT外包服務領域既沒有統一的規范,也沒有公認的標準。對于概念模糊的用戶來說,面對同樣概念模糊的IT廠商,如何評估、簽訂合同、品控和定價都是潛在的“陷阱”。以簽訂外包合同為例。在IT外包服務市場相對成熟的美國,為了確定IT服務的價格,服務提供商通常要反復與客戶的IT人員面談,審查各種文件IT外包服務,并派分析師對現有服務進行評估。等級。評估和提出改進意見等。簽訂稍大一點的服務合同大約需要一年時間。各種合同的文字一米多厚。目前國內大部分IT外包服務商根本達不到這個水平。
此外,IT外包還面臨IT管理復雜、軟件、知識產權缺失、IT外包服務商自身健康成長等風險。
必須有一個了解它的 CIO
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只外包軟件開發、系統維護等業務,也可以外包所有與IT相關的業務,但公司必須有少數懂IT的人。他們不僅要懂IT,還要熟悉項目管理;更重要的是,必須有一個對業務和IT非常了解的CIO。一方面,制定IT戰略,調整業務流程,協調業務部門之間的關系,需要CIO來完成。完全的;另一方面,IT外包服務商畢竟是“局外人”,CIO要保證項目的實施不侵犯單位利益。 CAO雖然持有CAO中天30%的股份,但仍不能保證CAA中天始終公平地代表CAO的利益。 CAO副總經理李春健表示,CAO信息化的決策權必須牢牢掌握在“自己”手中。有一次,民航中天找到李春健,要求再買兩臺主機。將原來的大型機改為用于調試和開發;李春健以為原來的主機剛買了不到一年,就換成了開發訓練用的。太浪費了,所以拒絕了民航中天的請求。后來經過協商,決定再買一臺主機做數據庫服務器,原主機做應用服務器。